聊城精密鋼管廠反損害行為技術秘書局發布公告,對精密鋼管廠和鋼管產品反傾銷案作出初裁,初裁裁定相關企業稅率分別為:天津鋼管33.5%,安徽天大30.5%,華菱95.4%,合作企業稅率38.5%,其他企業稅率103%。主營:聊城精密鋼管廠,聊城精密無縫鋼管廠,精密鋼管廠,精密鋼管廠家,精密無縫鋼管廠,山東精密鋼管廠。

公告稱:雖然初裁確定存在傾銷,傾銷的存在給海灣行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鑒于海灣行業通過長期招標根據需求和銷售情況而進行生產的行業性質,即使征收不超過4-6個月的反傾銷臨時稅,海灣行業也不會從中受益。在調查期內征收反傾銷臨時費用以防止海灣行業遭受損害是沒有必要的。據此,公告決定在不征收臨時稅的情況下完成調查。 |